Search

  • Share this:
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dA_V_ab8Xg

這首很適合在考卷寫到第四題,明明就會寫但是有25分,且只剩下五分鐘。

「本件涉及...,茲分析如下...」

一邊狂寫一邊跑馬燈過去讀書的種種、朋友、家人。

「按...法第267條....係指...」

死定了。

「本件乃...實務認...然有論者謂...」

別溫馴地空白答案卷的頁,
憤怒,憤怒地抗拒寫不完的題目。

「綜上所敘....本文採....故應...」

在最後面只會在自己心裡最重要的理念跟狂亂的筆跡不斷交會
好像手就會自己寫一樣


鈴響交卷。
25分的題目要5分鐘寫完,根本不可能,手因為寫太快太重而感到痠痛,這時候你想到了相對論,
說不定因為下筆過重,讓這五分鐘的重力場改變了。
你笑著默謝愛因斯坦跟霍金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大家快去看星際效應!!!!!!


Tags:

About author
原先的大頭貼還有這整個計畫的梗取自網路上有名的Philosoraptor梗,原先的Philosoraptor主要是講一些很哲學又很莫名其妙的問句梗,而這裡的恐龍推事是取恐龍法官跟Philosoraptor這兩種有看似腦中只有法律跟又附有哲學搞笑性的點所結合,名稱中的推事也是法官的意思,不過要和人人喊打的恐龍法官做個區隔,所以拿了推事這個詞,也是想說咱這只是玩笑性質,可不是念法律每個人都像恐龍推事這麼起笑和象牙塔阿(!?) 總而言之,恐龍推事說的主要是一些讀法律讀到起笑會想到的屁話,和原本的Philosoraptor有點差別,若想深入了解Philosoraptor可以去這個網站看一下,有很詳細的介紹:) http://knowyourmeme.com/memes/philosoraptor 若您是非法律系想知道這些梗到底是啥意思?可以問問你身邊的法律系朋友,他們一定知道是哪一條或哪一個法律概念XD
吼~別太認真 就是法律梗~
View all pos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