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dA_V_ab8Xg
這首很適合在考卷寫到第四題,明明就會寫但是有25分,且只剩下五分鐘。
「本件涉及...,茲分析如下...」
一邊狂寫一邊跑馬燈過去讀書的種種、朋友、家人。
「按...法第267條....係指...」
死定了。
「本件乃...實務認...然有論者謂...」
別溫馴地空白答案卷的頁,
憤怒,憤怒地抗拒寫不完的題目。
「綜上所敘....本文採....故應...」
在最後面只會在自己心裡最重要的理念跟狂亂的筆跡不斷交會
好像手就會自己寫一樣
鈴響交卷。
25分的題目要5分鐘寫完,根本不可能,手因為寫太快太重而感到痠痛,這時候你想到了相對論,
說不定因為下筆過重,讓這五分鐘的重力場改變了。
你笑著默謝愛因斯坦跟霍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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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快去看星際效應!!!!!!